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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7 08:27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京建科教[2008]695號
各區(qū)、縣建委,各集團、總公司,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本市企業(yè)做好工法的編寫與推廣應用工作,市建委決定組織2007~2008年度北京市市級工法申報和審定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各申報單位按照《北京市市級工法編寫與申報指南》(見附件1)要求進行工法編寫,并詳細、如實填寫《北京市市級工法申報書》(見附件2)
二、申報材料
紙質資料包括《北京市市級工法申報書》申報資料目錄中所列項目,按一式五份裝訂成冊;與紙質申報資料內容相同的電子版文本、PPT文件和錄像短片等制成光盤,一式兩份。
三、報送方式
各申報單位于2008年11月30日前,將全部申報資料報送至北京市城建技術開發(fā)中心,由北京市城建技術開發(fā)中心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審定。
四、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 系 人:劉萬鳴
聯(lián)系電話:63951166-1526
傳 真:63153201
附件:1、北京市市級工法編寫與申報指南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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