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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21 15:34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關于印發(fā)梅州市土地儲備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現將《梅州市土地儲備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zhí)行。
梅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梅州市土地儲備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政府對土地市場的調控,有序實施城市規(guī)劃,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促進土地合理開發(fā)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qū)域的土地儲備工作,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土地儲備,是指市、縣兩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律程序及本辦法規(guī)定,對依法收回、收購、征收、征用、置換的土地進行儲存,并進行前期開發(fā),以備向社會供應各類建設用地的行為。
第三條 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下稱“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的土地儲備管理工作。同級人民政府設立的土地儲備中心具體承擔本行政區(qū)域內的土地儲備工作。
計劃、財政、建設、城市規(guī)劃、房管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國土資源部門做好土地儲備管理工作。
第四條 土地儲備中心的主要職責:
。ㄒ唬└鶕恋乩每傮w規(guī)劃和城市規(guī)劃及我市土地供需情況,協助國土資源部門編制年度、中長期土地儲備計劃;
。ǘ﹫(zhí)行經政府批準的年度和中長期土地儲備計劃,進行土地儲備;
。ㄈ┖炗喭恋貎溲a償合同,辦理土地儲備相關手續(xù);
。ㄋ模┕芾韮渫恋,對儲備土地進行前期開發(fā)利用;
。ㄎ澹﹥渫恋毓⿷牟邉潯⑼茝V、資料等前期準備工作。
第五條 國土資源部門應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城鎮(zhèn)建設總體規(guī)劃、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和土地市場供需狀況,按統一規(guī)劃、統一儲備、統一供應的原則,制定土地儲備計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年度計劃。
第六條 下列土地可列入土地儲備范圍:
。ㄒ唬閷嵤┏擎(zhèn)整體規(guī)劃而批準農用地轉用、征用、征收的土地;
。ǘ樯鐣怖嫘枰婪ㄊ栈氐耐恋;
。ㄈ┱婪ㄊ栈氐拈e置土地;
。ㄋ模┩恋爻鲎尩扔袃斒褂煤贤s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xù)期或者雖申請續(xù)期未獲批準的土地;
。ㄎ澹┕贰㈣F路、機場、礦場等經核準報廢的土地;
。┮騿挝话徇w、解散、撤銷、破產、產業(yè)結構調整等原因停止使用的行政劃撥土地;
。ㄆ撸┏擎(zhèn)規(guī)劃區(qū)范圍內的無主土地;
。ò耍┩恋厥褂脵噢D讓中申報價格比標定地價低20%以上的,市、縣人民政府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而取得的土地;
。ň牛閷嵤┏擎(zhèn)規(guī)劃收回的土地;
(十)土地使用者向政府申請收回的土地;
。ㄊ唬┢渌枰獌涞耐恋亍
第七條 屬本辦法第六條規(guī)定納入儲備的土地,除依法征用、征收的土地和無償收回的土地,直接由土地儲備中心納入土地儲備外,其他可以儲備的土地由土地儲備中心依照土地儲備年度計劃,負責項目調查、可行性分析、擬定收購方案,經國土資源部門審定,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進行儲備。
第八條 土地收購補償費通過以下方式確定:
。ㄒ唬┬姓⻊潛苡玫氐难a償標準,必須以有資質的土地評估機構根據宗地的使用條件及開發(fā)程度評估出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為基礎,協商補償;
。ǘ┮猿鲎尫绞饺〉猛恋厥褂脵嗟耐恋,收購價格必須由具備有評估資格證書的評估機構根據土地出讓年限及土地開發(fā)情況等因素,以土地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ㄈ┱惺箖(yōu)先購買權的土地,按照土地轉讓申報價格給予補償;
。ㄋ模╇p方協議以置換方式收購的土地使用權,應當根據用地性質和用途經有資質的評估機構評估后,進行差價結算;
。ㄎ澹┩恋厥召徤婕胺课莶疬w、征地補償的,應按照國家和省、市、縣有關房屋拆遷和征地補償的規(guī)定辦理。對征地手續(xù)不齊全、不完備,沒有與農民就征地補償民主協商、達成協議,征地補償款沒有兌現到農民手里、各種補償不到位的農村集體土地,不得進行土地儲備。
第九條 土地收購儲備程序:
(一)申請收購。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收購條件的土地,由土地使用權人持有關資料,向土地儲備中心提出收購申請;
。ǘ鄬僬{查。土地儲備中心報請國土資源部門對擬收購的土地和地上附著物權屬、面積、四至范圍、土地用途等情況進行調查和核實。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國有土地上房屋的調查和確認由房管部門實施;
。ㄈ┱髟円庖。土地儲備中心根據收購方案和可行性報告以及國土資源部門的權屬調查情況,向規(guī)劃、建設、房管等部門征求意見,由規(guī)劃部門確定規(guī)劃技術指標和紅線圖件;
。ㄋ模┵M用測算。土地儲備中心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土地收購補償的測算評估;
。ㄎ澹┓桨笀笈。土地儲備中心根據權屬調查、費用測算結果,提出土地收購的具體方案,經國土資源部門審定后,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
(六)簽訂合同。收購方案批準后,由土地儲備中心與原土地使用權人簽訂《土地使用權收購合同》;
。ㄆ撸┦召徰a償。土地儲備中心根據《土地使用權收購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原土地使用權人支付土地收購費用;
(八)納入儲備。土地儲備中心持《土地使用權收購合同》向國土資源部門申請辦理注銷土地登記手續(xù),將土地納入儲備庫。
第十條 土地使用權人申請土地收購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ㄒ唬┩恋厥召徤暾垥;
。ǘ┓ㄈ舜碜C明書;
。ㄈ┦跈辔袝
。ㄋ模I業(yè)執(zhí)照;
。ㄎ澹┩恋厥褂脵嘧C書;
。┓课輽鄬僮C書;
。ㄆ撸┯玫丶t線圖;
(八)其他需提交的資料。
第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收購合同》應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召復恋氐奈恢、面積、用途、地上附著物及權屬依據;
。ǘ┩恋厥召徰a償費用及其支付方式和期限;
。ㄈ┙桓锻恋氐钠谙藓头绞;
(四)違約責任;
。ㄎ澹┘m紛的處理;
(六)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對儲備的土地,國土資源部門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告,并優(yōu)先列入供地計劃,需前期開發(fā)整理的,由土地儲備中心負責實施。
第十三條 土地儲備中心對儲備的土地根據不同情況進行土地前期開發(fā)利用:
。ㄒ唬┣捌陂_發(fā)。按照城鎮(zhèn)規(guī)劃要求,對儲備土地進行前期開發(fā),達到通水、通電、通路及排水通、排污通和場地平整等市政配套條件;
。ǘ┩恋乩。儲備土地供應前,經國土資源部門批準,土地儲備中心可以依法將儲備土地抵押、出租及臨時改變用途等方式加以利用。
第十四條 儲備土地的供應,按下列程序辦理:
。ㄒ唬┩恋貎渲行臄M訂儲備土地供應方案,經國土資源部門審核后,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
。ǘ┕_發(fā)布土地供應信息;
。ㄈ┙洜I性項目用地由土地交易機構依法采取拍賣、招標、掛牌或網上競價方式確定土地使用權受讓人;其他項目用地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供應。
第十五條 市、縣人民政府應建立土地儲備專項資金。并由同級財政部門開設土地儲備資金專戶,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實行專項管理,專帳核算,專款專用。資金的運作接受財政和審計部門的監(jiān)督。
土地儲備中心日常工作經費從土地儲備中心當年收購儲備土地價值總額中提取3%用于中心的日常支出,提取當年稅后利潤的10%用于彌補中心經費不足。
第十六條 土地儲備專項資金來源:
。ㄒ唬┴斦䲟芸睿
。ǘ┿y行貸款;
。ㄈ﹥渫恋厥找;
。ㄋ模┢渌Y金來源(如耕地儲備指標有償轉讓結余資金)。
第十七條 土地儲備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給國家、集體造成重大損失,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未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2005年1月17日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梅州市土地儲備辦法的通知》(梅市府辦〔2005〕14號)同時予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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