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 政策法規(guī) > 地方性法規(guī) > 正文
1996-08-01 00:0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寧建字[96]246號
一九九六年八月一日
關于印發(fā)《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標評標、定標規(guī)則(試行)》的通知
各建設、施工單位:
根據(jù)市政府第40號令《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授權,為規(guī)范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當事人的行為,維護評標、定標的科學性和公正性,我委制定了《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標評標、定標規(guī)則(試行)》,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市政府第40號令《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guī)范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當事人的行為,維護招村、投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證評標、業(yè)標的科學性和公正性,制定本規(guī)則。
第二條 評標、定示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班次標定示工作在南京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招標辦)的指導,監(jiān)督下,由招標單位組織進行。
第三條 評標、定標工作由評標委員會(小組)負責。評標委員會(小組)由招標單位負責組織。
評標委員會(小組)應由建設單位、投資方、上級主管部門及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人數(shù)5-11人。評標委員會主任(小組長)由建設單位人員擔任。
評標委員會(小級)成員中,建設單位、投資方及上級主管部門的人數(shù)不得超過總人數(shù)的一半;有關方面的專家由招標單位有開示標明明一天從南京市建設工程招標評標、定標專家?guī)熘须S機選定。
評標委員會 (小組)的成員不代表各自的單位,不受任何個人或單位的影響,對投標文件進行公正評判。
第四條 招標單位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投標書的送達時間和密封要求,未達要求的投標書應視為廢標,廢標原封退還投標單位。
第五條 開示后投標書由評標委員會(小組)審查,投標書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應視為廢標,不予評標。對投標書的審查主要包括:
(一) 是否按招標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寫;
(二) 是否按招村文件的要求提供了有關材料;
(三) 投標文件是否齊全,并按規(guī)定蓋章或簽名;
。ㄋ模 是否提出了建設單位不能接受的的保留條件。
上述(一)、(二)、(三)項的有關要求應在招標文件中寫明。
第六條 投標截止日期后,投標單位送達的對投標書報價或其它有關內(nèi)容作修正的函件,不得作為評標依據(jù)。開標后,任何單位都不得更改投標書的內(nèi)容,不得增加優(yōu)惠條件。
第七條 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小組)可以對投標書的有關問題,以口頭或局面方式提出詢問并要求投標單位澄清或確認。投標單位必須在評標和委員會(小組)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提交經(jīng)法人授權代表簽字的書面形式答復。投標單位的局面答復不得更乞討投標報標,不得增加優(yōu)惠條件,也不得對原投標書內(nèi)容作實質(zhì)性的修改。
第八條 評標、定標可以采用單因素或綜合因素評標、定標辦法。三類以下工程、管線敷設、按既定設計實施的深基坑支護工程或裝瑛工程招標可采用單因素評標、定標辦法,其它工程招標可采用綜合因素評標、定標辦法。
第九條 單因素評標、定標,是指僅對價格因素進行評定,選擇中標單位的辦法。
單因素定標的方法可采用:
。ㄒ唬 次低評標價中標;
。ǘ 評標價在評標標底的有效標范圍內(nèi)的最低評標價中標;
一般土建安裝工程 +3─- -7裝飾裝璜工程 +2─ -10設備安裝工程 +2─ -10打樁及基坑支護 +2─ -10市政工程 +2─ -15
。ㄈ 最低評標價中標。
采用(一)、(三)項確定中標單位的,如次低評標價或最低評標價高于綜合標底價5%(含5%)時,則由評標委員會(小巧玲瓏組)選擇最接近評標標底價的投標單位優(yōu)先進行議標,確定中標單位。
第十條 綜合因素評標、定標,是指對價格、工期、質(zhì)量、施工組織設計、企業(yè)信譽和業(yè)績等逐項打分,進行綜合評價,擇優(yōu)選定中標單位的方法。
(一) 評分因素的分值分配:
價格 50-60分工期 0-10分質(zhì)量 0-5分施工組織設計 5-20分其它 0-5分總計 100分
。ǘ 評分辦法:
1、價格采用次低評標價或最低評檔價、或評標價在評標標底價的某一幅度值(或革一幅度范圍內(nèi))得最高分,其它每增、減1%扣2-5分,但最多扣20分。
如果得最高分的評標價高于綜合標底價5%(含5%)時,則由招標單位決定是繼續(xù)評標還是從中選擇1-2家投標單位進行議標。
2、工期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工期的給予基本分,投標工期比招標文件要求工期縮短的,可以適當加分,但加分不得超過此項分值與基本分的差額。
3、質(zhì)量符合招標文件要求質(zhì)量等級的給予基本分,投報質(zhì)量等級比招標文件要求等級高的,可以適當加分,但加分不得超過此項分值與基本分的差額。
4、施工組織設計應包含施工方法是否先進、合理;進度計劃及措施是否科學、合理、可靠;質(zhì)量保證措施是否可靠;安全保證措施是否可靠;現(xiàn)場平面布置及文明施工措施是否例題、可靠;主要施工機具及勞動力配備是否例題;項目主要管理人員及工程技術人員的數(shù)量的資歷;施工組織設計是否完整等有關方面分項評分。
5、企業(yè)信譽和業(yè)績包含近三年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履約情況;服務態(tài)度;是否承擔過類似工程;近三年來獲得的優(yōu)良工程及優(yōu)質(zhì)以上的工程情況;經(jīng)營作風和施工管理情況;是否獲得過市級以上有關部門的表彰和獎勵;企業(yè)在社會整體形象等有關方面分項評分。
(三) 評委必須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定標辦法進行打分,否則視為廢票。計算總得分時,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
。ㄋ模 總得分最高者中標。
第十一條 評標價的計算方法;
。ㄒ唬 評標價=投標總價(適用于甲方不供三大材料的工程招標)。
(二) 評標價=投標總價+甲供三大材料評標差價(適用于甲方供應三大材料的工程招標)。
1、甲供三大材料評標差價=投報的三大材料用量′材料評標價差;
2、材料評標價差應在評標定標辦法中定明。
第十二條 評標標底價的計算方法:
(一) 評標標底=K1′綜合標底價+K2′評標價的平均值。其中,K1=0.6-0.8,為綜合標底的權數(shù);K2=02-04,為評標價的平均值的權數(shù)。權數(shù)的確定在評標定標辦法中明確。綜合標底價的計算方法同評標價的計算方法。
(二) 評標標底價高于綜合標底價3%時,則取綜合標底價為評標標底價。
第十三條 投標書中的施工組織設計應由評標委員會(小組中的工程技術專家進行評議,工程技術專家按照評標、定標辦法進行評分或建議取消施工組織設計不科學、不安全、不可行的投標單位的中標資格。
第十四條 評示、定標辦法應在招標文件中按本規(guī)則寫明。采用綜合因素評標、定標時,應將評分的各項因素的分值分配以及評分細則在招標文件中寫明。如評分細則事先公而會影響評標,則評分細則應在投標截止日期以后由招標單位與市招標辦商定,于開標前宣布。
第十五條 設計與施工一并招標的深基坑支護工程的裝璜工程,應由評標委員會(小組)的有關專家首先對投標書中的基坑支護設計或裝璜設計進行審查、論證,取消支護設計不安全、不例題和裝璜設計效果不好、功能布置不合理的投標書的評標資格。
具有前款工程的投標書,經(jīng)審查、論證后方能按評標、定標辦法進行評標、定標。采用綜合因素評標、定標時,可將裝璜設計作為一項因素給予評分。
第十六條 評標委員會(小組)成員必須對投標單位和與評標工作無關的人保密。任何投標單位不得對評標工作和人員施加影響,否則取消對其投標書的評標。
第十七條 評標委員會(小組)應在評標、定標工作結束后,寫出評標報告,評標報告要寫明評標情況和評標結果。評標報告經(jīng)評標委員會主任(小組組長)簽字后,連同評示的有關材料一并報市招標辦,經(jīng)市招標辦審核后,由建設單位(招標單位)與市招標辦共同簽發(fā)中標通知書。投標單位是否中標,以中標通知書送達為準。
第十八條 本規(guī)則由南京市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規(guī)則自96年8月1日施行。
1、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所有,未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不得轉(zhuǎn)載、鏈接、轉(zhuǎn)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nèi)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wǎng)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wǎng)部分資料為網(wǎng)上搜集轉(zhuǎn)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wǎng)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wǎng)站聯(lián)系,本網(wǎng)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wǎng)轉(zhuǎn)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wǎng)站或個人轉(zhuǎn)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wǎng)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