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17 00:0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建辦標函[2006]149號
各省、自治區(qū)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市政管委),有關市政設計院: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到2010年,全國設市城市污水處理率不低于70%,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不低于60%”的要求,了解城鎮(zhèn)污水、生活垃圾處理工程貫徹執(zhí)行建設標準的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經研究,決定開展城鎮(zhèn)污水、生活垃圾處理工程項目建設標準、用地指標、方法參數、投資估算指標等實施與監(jiān)督等情況的調查工作。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調研提綱》(詳見附件)的要求,認真組織,提供真實、完整、詳細的書面材料,于2006年4月30日前報我部標準定額司。
聯(lián)系電話:010-58933319
附 件:調研提綱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辦公廳
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調研提綱
一、本地區(qū)污水、生活垃圾處理工程項目建設與運營概況,以及“十一五”期間規(guī)劃建設情況。
二、針對國家當前已發(fā)布用于項目前期決策階段的工程項目建設標準、用地指標、方法參數、投資估算指標,各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了哪些相關配套文件。
三、參與城鎮(zhèn)污水、生活垃圾處理工程項目活動的機構和單位,對用于項目前期決策的工程項目建設標準各項指標與規(guī)定,當需要突破時,是采取的何種措施和方法來滿足工程實際的需要。
四、為適應建設新農村的要求,對小型污水、垃圾處理建設項目的建議。
五、對實施污水、生活垃圾處理項目前期決策工程項目建設標準、用地指標、方法參數、投資估算指標存在的問題分析和加強貫徹執(zhí)行的建議。
六、典型項目示例
1.工程概況,投資估算、初步設計概算、工程結算對比數據;
2.項目執(zhí)行工程項目建設標準、用地指標、方法參數、投資估算指標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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