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07 08:3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各省、自治區(qū)建設廳,直轄市建委:
為建立建設領域工程款支付調查分析制度,為進一步完善建筑市場管理體制機制,規(guī)范建筑市場秩序,建立健全防止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長效機制提供科學依據。建設部編制了《2004年以后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況調查表》(以下簡稱《調查表》)及指標解釋,已經國家統計局核準,F將開展調查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計調查范圍
具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的施工總承包、專業(yè)承包企業(yè)施工的合同額在100萬元及以上,且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1月30日竣工的工程項目。
二、統計上報時間
2006年12月18日至2007年1月8日。
三、統計上報方式
本次統計上報按網上上報和書面上報兩種方式同時進行。
。ㄒ唬 網上上報。由企業(yè)登陸《中國工程建設信息網》(網址:www.cein.gov.cn),通過原“拖欠工程款申報鎖”(原“資質身份認證鎖”)進入“2004年以后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況調查系統”,按要求填寫《調查表》并上報。
(二) 書面上報。企業(yè)通過《中國工程建設信息網》下載《調查表》填報,填寫后的《調查表》經工程所在地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后,由工程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存檔備查。
四、有關要求
。ㄒ唬 本次統計調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請各級主管部門做好組織督導工作,明確責任,落實到人,務必確保在2007年1月8日前將有關數據網上上報至建設部。
。ǘ 本次統計調查按工程項目填報,各有關企業(yè)在填報前,要認真閱讀《填表說明及指標解釋》,按規(guī)定要求如實填報。若出現瞞報、漏報、虛報的,一經查實,將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依據《統計法》有關規(guī)定予以行政處罰,并進行通報批評,計入誠信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二○○六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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