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房估制度與政策要點: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程序
(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
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征收補償方案的內容包括房屋征收目的、房屋征收范圍、實施時間、補償方式、補償金額、補助和獎勵、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
(二)組織有關部門論證
收到房屋征收部門上報的征收補償方案后,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發(fā)展改革、城鄉(xiāng)規(guī)劃、國土資源、環(huán)境資源保護、文物保護、財政、建設等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主要論證內容包括建設項目是否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城鄉(xiāng)規(guī)劃和專項規(guī)劃,房屋征收目的是否符合房屋征收的條件,房屋征收范圍是否科學合理,補償方案是否公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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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修改后,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征收補償方案征求公眾意見結束后,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征求意見情況進行匯總,根據公眾意見反饋情況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修改,并將征求意見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修改情況及時公布。因舊城區(qū)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如果多數被征收入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條例》規(guī)定,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進一步聽取意見。參加聽證會的代表應當包括被征收人代表和社會各界公眾代表。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聽取公眾意見,就房屋征收補償方案等群眾關心的問題進行說明。根據聽證情況,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修改完善,對合理意見和建議要充分吸收采納。
(四)房屋征收決定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房屋征收決定涉及被征收人數量較多的,應當經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ㄎ澹┡c房屋征收相關的幾項工作
1.組織調查登記。
2.對未進行登記的建筑物先行調查、認定和處理。
3.暫停辦理相關手續(xù)。
4.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征收補償費用應當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