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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7 16:11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黑龍江省個體工商戶條例〉的決定》已由2012年4月12日黑龍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2年4月12日黑龍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了財經(jīng)委員會《關于廢止〈黑龍江省個體工商戶條例〉的議案》,決定廢止《黑龍江省個體工商戶條例》。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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